5月20日,从黄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该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新政于5月18日发布实施。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主要改为“一取消、两提高、两支持、一预警”,即:取消对职工贷款的户籍限制;新市民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住房建设、改造、大修贷款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支持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建房时申请“先取后贷”;支持父母在为子女购买首套住房时申请“先取后贷”;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预警机制,即当个人贷款利率超过85%时,立即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度。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全新政策还增加了对旧有小区改造之中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应规定。
此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结合黄冈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确定黄冈市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297元,下限为180元(保持2020年度上下限标准不变)。考虑为加快市区人口聚集、扩大城市人口规模、优化营商环境、适当减轻企业负担等因素,新市民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下限可执行100元的缴存标准。
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本轮政策调整坚持‘小调整、大稳定、优服务、惠民生’原则,以更好地为黄冈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顺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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