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滞纳金收取标准

增值税滞纳金

1个回答

写回答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5-11-01 00:33:25

+ 关注

1、欠税期限在30天以内,滞纳金按欠税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

2、欠税期限在30天左右,但不得超过90天,税款滞纳金按欠税款金额的千分之十收取;

3、欠税期限超过90天,滞纳金按欠税金额的千分之十五收取;

4、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可以责令纳税人支付额外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取标准为欠税金额的千分之二十。

举报 有用(15 分享 收藏

Copyright © 摆账网-财经知识大全 版权所有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