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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5-10-31 23: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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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保险内保障:被保险人因为住院治疗或接纳特殊医治而造成的医疗保险内个人自费医疗费、以及使用“双通道”药品在医院门诊医治产生的医疗保险内个人自费花费;

2、医疗保险外义务:被保险人因为住院治疗或门特医治而在医疗机构产生的有效且必需的、医疗保险外药品及医疗耗材等花费;

3、重大病症再保障:对在以上二项义务内,通过以上二项义务费用报销后的剩下个人治疗费;

4、罕见病服药填补保障义务:针对列入了罕见病服药保障体制范畴内的人员,若使用了保险合同约定《罕见病服药保障药品名册》所列药品,通过罕见病服药保障资产、救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的药品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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