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交易规则(新三板交易规则涨跌幅)

新三板交易规则

新三板交易规则的发布,新三板做市交易开始运行。

昨天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股票交易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挂牌公司股票流动性指标》两项新规。

新三板交易规则详解

具体来看,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共十一章,即第12条、第24条、第25条、第26条、第27条。

具体来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股票交易规则》有十个章节分别对两项新规进行了细化,供大家参考。

新三板交易规则主要有:

1、竞价交易

与前几章一样,在竞价交易制度下,市场竞价交易采取收盘集合竞价方式,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共十分钟。

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

将以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在确定收盘价后再确定收盘价。

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

股票交易委托方式包括自主报单和证券柜台,也可以向券商,即券商授权委托代理机构的报价进行匹配。

各证券营业部的报价在其开市前,以“电话委托”、“触摸屏”、“远程监督”、“挂单”等方式登陆市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开市前时段接受买卖委托。

每个营业部的主张交易编码规则、报价分别与非“买入”或“卖出”时选用新代码不同,上市当日有效报价优先采用3位数字代码,次日自动“卖出”,以上市为主。

投资者可点击“04”查询“卖出”菜单详情。

2、报价交易

无委托撤单交易,仅委托买卖同一证券时,买入价与卖出价一致。

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投资者可以报“无买卖报价”的市场委托买卖

来源于: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4-03-22 15:38:32
收藏
分享
海报

其他文章